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包括生产型、加工型、贸易型和服务贸易型四类。其中,生产型、加工型、贸易型基地2019至2021年年均出口额原则上应达到500万美元以上;服务贸易型基地,应有在境外开展或向境外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业务,原则上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农业服务出口额(或境外农业服务营业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建设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旨在培育打造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农业外贸骨干力量。按照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国共将建设500个左右国贸基地,所认定基地的每类产品年出口额占全国该类产品年出口总额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