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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有273人浏览 日期:2022-07-22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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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鼎龙文化(4.160, -0.16, -3.7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鼎龙文化,股票代码:002502)于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1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股东青岛恒澜投资有限公司及珠海浩汇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日预披露了股份减持计划,截至2022年7月19日该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实施进展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7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60)。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公司预计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400 万元至 6,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后续正式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4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鉴于相关中介机构对《关注函》相关事项的核查程序尚未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尚未完成并申请了延期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就相关问题做出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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